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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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24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5年12月30日。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暂无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4.1.2.1办理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销售机构的网站。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6.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5年8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银施罗德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6.5就已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当日即可申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等各项业务。具体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业务开通状态请详阅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了解本公司更多网上直销业务规则及功能。
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0天的滚动运作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下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基金份额。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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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业务限制适用于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进行的相关业务。对于机构投资者当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予以合计)超过人民币5万元(不含)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本公告所指的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实际开通(如适用)的情形。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继续暂停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5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予以合计)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上述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3、本基金直销机构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正常进行。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
4、关于取消上述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