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如玉、纸寿千年。古籍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和深邃智慧,具有滋润当下、泽被后世的重要功能。
12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简称《条例》)专门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出台的必要性、意义、特色内容等作了详尽介绍。
四川样本
率先出台古籍保护地方性法规
“全省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发布会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介绍,过去五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古籍普查、修复、活化利用项目近200个,抢救性修复宋刻本《茶经》、明刻本《陈伯玉文集》等珍贵古籍4万余册(件),实施了《洪武南藏》《天回医简》等古籍的数字化工程……
但成绩的背后,仍有难掩的隐忧。拿“保护难度大”来说,四川气候湿热,古籍易受虫害、发霉、破损等问题影响。同时,古籍分布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高校院所、档案方志馆、寺庙道观、私人藏家等多个地方,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九龙治水”的情况。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202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省委同意,启动了古籍保护利用立法工作。
徐建群坦言,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古籍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见于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古籍保护利用地方立法工作带有一定的创制性。
今年9月30日,《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这是国内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国率先步入以专门法规规范保护利用的法治轨道。
《条例》出台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古籍从业者、传统文化爱好者倍感振奋。国家图书馆原常务副馆长、中国古籍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志清认为,“这部凝结着川人智慧的《条例》,将为后续其他省份制定古籍保护法规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四川样本’。”
明年施行
首次提出建立古籍雕版征集制度
《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34条,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厘清古籍相关定义及部门职责、提高古籍保护水平、发挥科技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作用、促进古籍有效利用。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保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古籍保护水平,如加强预防性保护、加强抢救性保护、加强分级保护、加强安全防范等。《条例》提出以先进科技赋能古籍事业发展,如发挥科技对古籍保护利用的支撑作用,明确推动古籍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研发,促进科技成果在古籍普查、保管、修复、整理、研究、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
除此之外,《条例》还提出挖掘古籍时代价值,进一步营造保护、传承和发展古籍的浓厚社会氛围。如,支持依托古籍收藏单位建设研学基地(营地),开发旅游产品,发展主题文化游和深度研学游、科普游。
那么,作为国内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制度设计中有哪些创制性的规定?徐建群指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强化对上位法的“拾遗补缺”,对上位法尚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四川实际补“短板”做“加法”,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比如,在特殊古籍上,雕版作为印本古籍的‘母体’,《条例》首次提出建立古籍雕版征集制度,将雕版一体纳入古籍保护范畴。”
如何实施?
建立多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接下来,四川将怎么做?
对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华表示:“作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古籍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赓续中华文脉、服务文化强省’的战略高度,以‘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为目标,构建‘法治引领、系统推进、全链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让古籍真正‘活起来’。”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蔡钦表示,将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全领域赋能民族古籍保护利用。注重引入无损检测、智能辅助修复、AI图像识别等古籍保护前沿科技和修复新材料,全力推动民族古籍数字资源库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数字化产品平台展示,开发沉浸式体验、短视频课程,让古籍以更智能、更生动的方式触达公众。
对于社会各界都较为关心的“人才培养”,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成平表示,将推动建立学科建设、职业培训、实践锻炼等多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相关课程建设与实训基地发展,通过师带徒、技能竞赛、专业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既精通专业又勇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