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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与法恩莱特达成战略合作 三年将供应27万吨电解液材料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2月24日与湖南法恩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暨原材料供货协议》。根据协议,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三年合作期内,法恩莱特将向海科新源采购总计27万吨的电解液溶剂及添加剂产品。

合作双方与协议概况

海科新源此次合作的对象法恩莱特是一家具有多元股东背景的电解质材料企业,其股东包括龙蟠科技董事长石俊峰、多氟多及小米等知名企业与人士。该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已在湖南长沙、安徽安庆、广西柳州等地布局规模化电解液生产基地,并形成覆盖锂电、钠电、固态电解质及核心添加剂的多元化产品矩阵。

根据协议约定,法恩莱特将以每月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确定具体采购需求,海科新源则需保证按时供货。若采购数量变动超过10%,双方需提前一周进行协商。具体采购量、单价及规格型号等细节将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合作意义与市场影响

海科新源表示,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保障法恩莱特原材料供应稳定的同时,对公司销售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法恩莱特作为国内具有完整技术布局与快速交付能力的电解质材料企业,已与国内领先电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海科新源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

公告同时强调,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法恩莱特形成严重依赖。

风险提示

尽管此次合作规模较大,但海科新源仍在公告中提示了相关风险: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份订单中进一步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尚无法确定
  •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公司披露,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施。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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