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消费者租到未登记“租赁”的非营运车辆,哈啰租车:将加强审查监管

消费者李女士近日向澎湃公众服务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投诉称,她通过哈啰租车平台使用“免押金服务”租赁车辆后发生剐蹭事故,门店向其索要4000元停运费及折旧费。李女士认为事故损失已由保险理赔,哈啰租车线下门店提供的车辆不是具备租赁资质的车辆,因此不愿承担该笔费用。事后,哈啰租车通过支付宝发起自动扣款,因张女士账号余额不足未能扣款成功。

李女士租赁车辆车头部位发生剐蹭。本文图片 受访者供图

李女士感到不解,自己明明是通过“芝麻信用免押租车”服务租赁的车辆,平台却能自行发起扣款,要求哈啰租车撤销该笔扣款。

接到投诉后,澎湃新闻先后联系了支付宝及哈啰租车平台,支付宝工作人员表示,免押金服务协议中有“平台可自行从消费者账户扣除租赁后续产生的额外费用”的相关条款,无需用户进行确认。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实时查询李女士所租车辆信息发现,涉事车辆未曾备案。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用于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进行备案登记,登记后,行驶证上车辆用途将变更为租赁。

哈啰租车则称,平台上架的所有车辆都具备资质,但未对李女士租赁车辆行驶证中显示的“非营运”性质进行解释,表示会加强对线下门店的车辆审查与监管。

涉事车辆行驶证显示其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租车后发生事故被索赔四千元,消费者质疑车辆无相应资质

据李女士介绍,11月15日,她通过哈啰租车平台在浙江杭州租赁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并通过哈啰租车与支付宝联合推出的“芝麻信用免押租车”服务完成了免押金租车流程。汽车租赁使用期间,李女士驾车与另一辆轿车发生了剐蹭事故,本以为经保险公司赔付后,此事就能了结,却不想,哈啰租车线下门店联系李女士称,要额外赔付4000元停运费及折旧费。

李女士认为,车辆损失已经过保险进行了赔付,而哈啰租车交付给她的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没有营运损失,不应收取停运费,不应由她继续赔付其他费用。据李女士提供的事故车辆行驶证显示,其中明确标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11月26日,哈啰租车线下门店在未告知李女士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平台发起自动扣款4000元,由于李女士账号中金额不足,未能扣款成功;此后,她多次接到支付宝客服电话,要求尽快还款。

“我对自己租到的车辆定期安全检测与维护状态存疑,对事故折损费用评估金额存疑,我认为哈啰租车的停运费和折旧费收取标准无效。”李女士要求哈啰租车平台撤销4000元扣款,并就此事处理过程中的不当行为道歉,“我要求支付宝和哈啰租车停止每天对我的催款电话,这已经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

支付宝平台自动扣款截图

哈啰租车称门店不得使用违规车辆进行租赁,将加强审查与监管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联系到支付宝平台,工作人员回应称,“芝麻信用免押金服务”确实无需支付押金,事先扣除的是消费者信用额度。不过,免押金服务协议中已写明,若租赁后续产生额外费用,平台可自行从消费者账户扣款,无需消费者再次操作。

对于李女士租赁车辆行驶证显示为“非营运”一事,12月24日,澎湃新闻尝试联系了涉事门店,但工作人员表示不予回应,全权交由平台处理。

对此,哈啰租车工作人员回应称,平台的所有车辆在上架前都已经过专人检测,哈啰租车对于所有入驻的车辆租赁商户(公司),均要求其具备存开展租赁业务的必要资质,且不得使用违规车辆进行租赁业务,将加强对线下门店的车辆审查与监管。

李女士租赁的“非营运”车辆能否用来从事租赁业务?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平台和线下门店所租车辆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使用性质应显示为“租赁”。该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实时查询李女士所租车辆信息发现,涉事车辆未曾备案。工作人员介绍,用于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进行备案登记,登记后,行驶证上车辆用途将变更为租赁,与一般非营运家用车辆相比最大的区别是,15年强制报废。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在办理市场监管登记或新设机构开展经营后60日内,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县级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该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须检验合格且登记使用性质为租赁。该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按规定备案或变更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实习生 赵子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消费者租到未登记“租赁”的非营运车辆,哈啰租车:将加强审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