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拟与我局签订补充合同,现将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内容:受让人: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坐落: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西侧;宗地面积:258853.9平方米;变更内容:综合容积率由不大于2.6调整为不大于2.33;综合商业比例由28%-30%调整为23%-25%;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叁拾壹万陆仟陆佰叁拾玖元肆角柒分(小写40316639.47元)。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7个工作日)。
3.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邮寄地址: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邮编:110003,联系电话:83961897。
特此公告。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