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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3年4月,“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首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截至2025年11月,本项目已完成土建、安装、幕墙、人防等各专业的初步验收工作;已完成园区内正式电、正式水及市政工程,项目竣工测量结束并通过规划核实;因受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及装修建设前置审批程序等进度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后,导致在新建的办公楼上完成装修、购买配套设施与安装等相应建设任务后延,因此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迟。

公司高度重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对募投项目的立项和延期均经过充分的论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拟将“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7年6月。

(三)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后续建设。为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建立完善的计划管控措施,制定里程碑计划,实时监控进度偏差,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时处理现场问题;建立项目全周期风险预判机制,做好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9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26.54元/股、最低价为24.2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84,613.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81,975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24.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4,161.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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