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2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8日,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苏州星晨、宁波复瀛在内的9方首轮募集合伙人签订《合伙合同》,以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基金。该基金专注于对大健康领域(生物医药为主)中早期创新企业的培养和孵化。2020年8月3日,该基金于中基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经首轮、第二轮、第三轮募集后,该基金累计获认缴金额及实缴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有关该基金历次募集及投资人变动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5月19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9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7月22日及2024年8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
鉴于(1)标的基金现任LP之一的吴中引导基金中心(非本集团出资参与方)拟向另一现任LP(且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吴中引导基金公司转让其已认缴且实缴的人民币6,0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2)现任LP之一的宁波复瀛(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拟向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划转其已认缴且实缴的人民币34,0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以下合称“本次变动”),2025年12月24日,该基金的既存合伙人与新合伙人复星医药产业共同签订《合伙合同修正案》。
本次变动前后,标的基金各投资人的认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企业。
本次变动前后,苏州基金获认缴规模保持不变、本集团合计认缴该基金的份额比例亦保持不变(均为35%)。
三、备查文件
《合伙合同修正案》
四、释义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20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及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次发行涉及的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45,619.87万元。截至2022年7月21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他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募投实施主体”)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投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各方均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专项账户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即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结项时,各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为加快创新药物研发进度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集团创新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展,经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314万元(尚未投入部分)调整至另一募投项目“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各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四、本次结项应当履行的审议审核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承诺全部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20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5:00-16:00
●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至12月30日(星期一)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对外投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兹定于2025年12月30日15:00-16:00召开本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3、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5:00-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至12月29日(星期一)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ir@fosun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