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吴雨、任军)记者12月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21条金融支持重点举措,推动发挥好“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重点举措,聚焦“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发展主线,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全面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
在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金融资源统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总行(总部)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模式,探索沿线省(区、市)分支机构授信一体化机制,推动金融资源跨省流动。
在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探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存量通道基建项目债务给予转股等政策支持。支持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发更多符合航运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完善金融开放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广西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重庆建设来福士国际金融集聚区、成都搭建跨境投融资数字平台、广东湛江建设跨境投融资与产业合作平台。支持沿线省(区、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与泰国、香港、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大通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平台、大市场的优势和作用,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