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山东省能源局对全省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着力构建“源头治理、过程控制、末端监督”全链条管控体系。
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风险防控根基。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推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深入开展风险治理工作。制度化推进年度运行方式分析,省级电网企业每年2月底前形成年度风险管控报告,同步梳理风险识别清单和治理建议,全面分析研判电网安全风险;紧盯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关键时段,分别于5月1日、11月1日前完成专项风险分析,滚动识别季节性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常态化召开运行方式分析会议,加强厂网沟通协作,推动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地,确保各类风险及早发现、及时化解。
严密过程管控,构建动态防控体系。聚焦风险监视和风险控制两个关键环节,建立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管控机制。在风险监视上,明确省、市、县三级电网企业职责边界,对四级及以上风险实施动态识别、滚动调整,并及时向相应监管部门报送风险识别、定级及控制措施实施情况;在风险控制上,压实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方案,将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未按要求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方实施限期整改,做到“一风险一策”精准施控。
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管控工作实效。山东能源监管办、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电网企业风险管控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管控工作进展,积极协调帮助相关方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履行风险报告义务,认真落实管控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电网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保障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闫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