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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创新推出渔业船舶“记分制”管理办法 以精细化记分管理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12月1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渔业船舶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该《办法》创新引入记分管理制度,旨在通过量化记分、分级预警、联动管控的方式,进一步压实渔业船舶主体责任,规范生产作业秩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办法》,大连市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以及长期在连停靠的非大连籍渔业船舶均适用该记分管理制度。记分周期设定为一年,自渔船年度内首次被记分之日起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渔业船舶的累计记分分值将直接对应其风险预警等级,依次分为蓝色(记3分)、黄色(记满6分)、橙色(记满9分)和红色(记满12分)四个等级。记分规则明确,对渔业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分别记以12分、9分、6分、3分。同一航次内多次同类行为不重复记分,但不同类行为将累加记分。值得注意的是,累计记分达到9分及以上并被实施停航管控措施后,分数将临时清零,但若在周期内再次违规,将在新记分基础上提一档记分,体现了对屡犯行为的从严惩戒。

《办法》详细列举了各档记分对应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聚焦安全通导设备使用、船舶证书与船员资质、航行作业安全、捕捞许可合规等核心风险点。其中,记12分的严重行为包括擅自关闭或损毁北斗/AIS等安全终端、违规进入敏感水域、买卖或涂改船舶证书、发生事故瞒报谎报、船舶安全证书失效出海、冒用租借船员证书等。记9分行为涉及擅自超标改造船舶、拒不执行行政禁令、大中型渔船未配船长、严重超员、无证捕捞、超风级作业等。记6分和3分的情形则涵盖了违反渔港秩序、使用禁用渔具、违反捕捞许可规定、未按规定进出港报告、不服从救助指令、未配齐安全设备、未守听通信、未落实编组生产等多种常见违规类型。

《办法》规定,依据渔船风险预警等级,将相应提高检查频次和标准,并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对于被记分且受到行政处罚的船舶,将取消其次年入韩作业许可、专项捕捞许可及休渔期出海作业等政策性安排。不同预警等级对应不同的强制性停航整改期限:蓝色预警不少于7日,黄色预警不少于15日,橙色预警不少于30日,红色预警则长达90日。对达到红色和橙色预警的渔船,除停航外,船东和船长还需接受不少于5日的安全培训,船舶须经临时检验合格后方可解除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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