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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作业不再要求初中学历、加强证书互通互认,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有新规!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解决培训“走过场”、考试“走形式”等问题并优化服务,《规定》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手段和改进措施,推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全面改进

图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特种作业领域问题显现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于2010年公布,并于2013年、2015年作过两次修正。实施过程中逐步规范了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促进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

但近年来,特种作业领域培训“走过场”、考试“走形式”、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不断显现,群众普遍反映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流程、复审年限、延期办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亟需全面修订完善。

作业人员须考核取证后上岗

《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考培分离、高效便民的原则。

通过修订《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现了减环节、优服务、提效率。

完善换证制度

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要求,改为每6年换证;新设特殊原因延期换证制度,明确因未进行换证或者延期换证导致证书失效的,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

增加考试机会

明确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次数由原来的1次增加为5次,其中每次考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免费补考1次;仍不合格的,申请人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

深化“跨省通办”

明确申请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的人员,可以向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

优化学历要求

综合考虑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情况,不再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减轻办证负担

明确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不再重复提交有关材料

增加与相关部门证书互通互认要求,明确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申请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以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

近期,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组织考试作弊,对外宣传“交钱包过”,严重扰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秩序。为严防“交钱包过”等违法违规行为,修订后的《规定》提出具体举措。

严格“考培分离”要求

明确承担安全技术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不得从事与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明确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相关单位设置符合《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要求的考试点,切实提高考试质效。

全国统一考核标准

明确安全技术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核标准,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和考试系统,避免出现考试“洼地”。同时将不断升级考试系统的防作弊功能,严防远程答题、篡改考试日志等行为。

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对考试点有纵容、组织考试作弊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等情形的,新增停止委托考试业务等处理措施;对考生考试过程中有贿赂、作弊行为的,新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的考试成绩无效和停考1年的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作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撤销其相关证书并处罚款

编辑:刘小燕 北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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