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拟斥资5000万至1亿元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激励及减资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公告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介于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4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的核心要素如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250万股,占总股本的0.60%。公司当前总股本为419,188,098股。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0元/股
回购股份数量(按价格上限测算) 125.00万股~250.00万股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0%~0.60%

资金来源与用途分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用途来看,回购股份将分为两部分使用: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金额为4000万元至8000万元。

公告明确,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被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长期价值的认可,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并完善治理结构。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8.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91亿元、流动资产60.92亿元,回购资金占上述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股权结构变化来看,以回购下限125万股(全部用于注销)测算,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将从39.75%升至40.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从60.25%降至59.95%;若按回购上限250万股(全部用于注销)测算,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将进一步升至40.3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降至59.65%。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6,635,467 39.75 167,885,467 40.05 169,135,467 40.3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52,552,631 60.25 251,302,631 59.95 250,052,631 59.65
股份总数 419,188,098 100.00 419,188,098 100.00 419,188,09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回购结果为准;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此外,公司强调,本次回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风险提示

公告同时提示多项风险,包括回购方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获批准风险)、回购期限内股价可能持续超出40元/股上限导致方案无法实施、股份注销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与后续安排

为推进回购实施,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账户、确定具体回购时间/价格/数量、调整方案(除需董事会重新表决事项外)、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止。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拟斥资5000万至1亿元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激励及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