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姚庆荣
“十五五”时期是甘肃实现赶超进位、重塑产业竞争力的关键窗口期,也是完成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的重要时期。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对破解我省发展深层次矛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打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堵点,促进两大创新体系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强化需求牵引促进源头融合。一是编制动态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在产业关键技术攻坚图谱的基础上,聚焦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和骨干企业,建立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牵头,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深度参与的“产业技术需求征询与凝练机制”,定期编制和动态更新甘肃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将其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核心依据。对清单所列项目,全面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面向全国广纳创新英才。二是赋予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主导权。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与评审中,明确规定产业专家和一线企业家的比例不低于50%,健全需求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完善与科技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在项目立项评审时必须将“技术的市场应用前景与产业带动效应”作为核心评价指标,权重不低于50%,从制度层面保障科研选题源于市场需求、服务产业发展,从而确保源头融合的制度基础。三是构建以产业贡献为核心的科研评价体系。对省属科研院所和应用型高校,大幅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作价入股金额”“技术服务到款额”等市场化指标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学科评估中的权重。试点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系列职称评审通道,畅通科技人员成果转化职业发展路径。
激发企业动能促进过程融合。一是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坚持分类施策,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壮大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打造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励其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推行“链长制”下的“链主”企业创新责任制。在全省重点产业链推行“链长”+“链主”协同机制,赋予“链主”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组织权和主体责任,鼓励其向上下游企业开放供应链、创新链和市场资源,开放技术、标准、人才等创新资源,组织联合攻关,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圈。三是创设场景驱动的创新应用示范区。立足我省在新能源、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市场需求,主动规划、设计和开放一批重大应用场景,通过“城市机会清单”“未来场景实验”等方式,鼓励各类企业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进行测试、验证和迭代升级,形成“以场景育技术、以技术拓市场、以市场促产业”的良性循环。
畅通转化通道促进价值融合。一是布局产业“种子期”概念验证平台。依托“兰白两区”、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一院三所”等建设公益性、开放式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为科研团队的原始成果提供种子基金、技术可行性评估、市场竞争分析、初始样品开发等相关支持;设立省级概念验证基金,开展技术可行性二次验证、制备初始应用样品、完成首份知识产权布局,破解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难题,培育更多高质量转化“准项目”。二是打造产业“发育期”中试熟化平台。借鉴沿海地区先进经验,依托甘肃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龙头企业,在产业集聚区布局专业化中试基地,实行“事业单位+市场化运营”模式,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工艺放大等公益性服务,降低企业承接新技术的风险和成本。三是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实施“甘肃省技术经理人培育计划”,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内外知名技术转移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开展技术评估、市场研判等系统化培训;构建激励与认可机制。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的机构和个人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重奖,并将其纳入省级人才序列,提升职业吸引力。四是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支撑体系。产业“种子期”,扩大省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设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子基金,建立尽职免责清单和风险容忍机制,引导“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产业“发育期”,发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建立省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债权融资支持。产业“壮大期”,鼓励符合条件的成熟科技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构建覆盖成果转化全流程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作者为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郭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