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造纸杂志社)
12月20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卫永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卫永清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负责投资相关的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卫永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卫永清先生已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沈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