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澄星股份,证券代码:600078)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采购资金需求,拟将搬迁补偿相关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公司计划以4.02亿元应收账款为质押物,向无锡锡商银行(以下简称"锡商银行")申请1.5亿元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磷矿石等上游原材料采购。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质押标的与融资方案细节
公告显示,本次质押标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澄江街道签署的《企业退城搬迁补偿补充协议书》项下30%的应收账款,对应金额为40,193.3117万元(约4.02亿元)。该笔应收账款源于企业搬迁补偿款,支付条件为"搬迁结束并经现场验收通过、注销全部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后三个月内支付"。
据了解,该笔应收账款此前曾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注销,为本次质押融资扫清障碍。本次获得的1.5亿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有助于保障上游供应链稳定。
内部决策与合同主要条款
2025年12月22日,澄星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全票通过该质押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协议签署事宜。
公司拟与锡商银行签署《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核心条款如下:
| 质权人 | 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出质人 | 澄星股份、澄星日化 |
| 担保方式 | 应收账款质押 |
| 质押标的 | 搬迁补偿总额30%应收账款(40,193.3117万元) |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 生效条件 |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财务影响与董事会观点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保障生产经营连续性。公告强调,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融资资金将专项用于向上游采购磷矿石等核心原材料,有助于公司锁定资源供应、稳定生产成本。据公告披露,搬迁补偿款应收账款系公司此前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澄江街道签署的《退城搬迁补偿补充协议书》项下权益,本次质押比例占补偿总额的30%。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磷化工行业原材料采购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本次1.5亿元专项贷款将有效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为产业链上游资源布局提供资金支持。该事项后续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