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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广外召开

12月19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犯罪学学会指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承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广州召开,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的当前困境与对策创新”。开幕式由广外党委常委、副校长申明浩主持。

广外党委书记石佑启教授指出,该校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学术资源和行业力量有效整合,为大湾区犯罪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愿与各界深化合作,为大湾区法治建设增添新活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强调大湾区犯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界与实务界同心协力、深度融合,希望研究院在推动华南地区刑法学研究上发挥有力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万春肯定成立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提出委员会要积极推动深化区域犯罪治理研究,助力“一国两制”下区域治理模式创新,推进区域犯罪治理科学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波以广东检察机关聚焦醉驾、性侵未成年人等突出犯罪开展专项治理为例,强调要以系统、协同、依法、源头治理深化犯罪治理。

香港律政司原首席检察官沈仲平认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犯罪治理已成为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呼吁以新思维开展调查研究、预防合作与交流教育。

澳门大学客座教授赵国强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实践区,需加强跨境犯罪协同治理与法治创新。应对新型犯罪应科技与法治并重,建立常态化区域交流机制,共同开展研究、衔接规则、培育人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田文昌提出“规制优先、审慎制裁”原则,强调新生犯罪需先立规则再明处罚,警惕“类推思维”。以金融犯罪定性为例,要平衡规制与制裁边界,护航区域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陈泽宪教授指出研究院的成立既为整合粤港澳三地学术资源、实务经验搭建了重要桥梁,也为推动犯罪治理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提供了坚实载体。

会议期间,举行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暨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新教授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成立情况的说明。研究院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原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陈泽宪教授担任名誉院长;聘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领军学者石经海教授为院长。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秘书长赵培显主任代表中国犯罪学学会做“中国犯罪学学会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情况说明。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石经海教授任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会议主旨报告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教授,《犯罪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应培礼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时延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姚莉,澳门大学法学院客席教授、《澳门法学》主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赵国强,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联席副院长、教授、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总监顾敏康,香港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湾区犯罪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潘星丞,分别做主旨报告。

会议设置“跨境犯罪的协同治理机制”“新型犯罪的治理响应”和“区域融合背景下的犯罪预防体系”三个分议题的平行论坛。

文丨记者 陈亮 通讯员 杨欣

图丨学校供图

编辑:刘颖颖

原标题: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广外召开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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