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欣悦 陈怡 记者 姜天圣)为进一步强化养犬人责任意识,持续传递文明善治价值导向,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际,丹徒法院联合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召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会,省市区多家新闻媒体到场参加。
现场
发布会以三则不文明养犬行为警示视频引入,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民警于思捷围绕《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详细解读了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重点阐述了饲养犬只必须守住的法律底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丹徒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宏敏介绍了近年来法院审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呈现出的犬只伤人事件频发、犬只上路引发事故等四大特点,并表示,“文明养犬”不只是一句倡导,更是一道严肃的法律命题,该院将始终立足司法职能,通过多元普法、以案释法、联动用法,筑牢守法根基、引领文明风尚、助推长效长治,努力营造和谐、安宁、有序社会环境。
审管办主任白雪发布了“屡教不改不牵绳 咬伤他人宠物案”等3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培育文明养犬社会自觉。
会议最后,市人大代表、辛丰镇人大主席江镇祥应邀发起《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倡议,呼吁广大养犬人士从自身做起,牵好“责任绳”、管好“自家犬”、尽到“管护责”、树立“文明风”,携手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