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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被处罚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11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罚款6783.43万元;

工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560万元。

上述三家银行所涉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遭罚,其中有多人遭受禁业处罚。

交通银行被罚6783.4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违法行为包括: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该处罚公示期五年。

针对上述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交通银行作出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罚款6783.4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

同时,13名相关责任人一并受到处罚,罚款金额在0.4万元至17万元区间不等,其中有2人遭到警告。

据证券时报报道,交通银行对此回应称,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对交通银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本次处罚是基于上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以前。

“交行对此诚恳接受、高度重视,已完成整改工作,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举一反三,不断优化长效机制。本行将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厚植稳健审慎经营文化,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该行称。

工商银行被罚3961.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违法行为包括:

一是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二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三是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四是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五是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六是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七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八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九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十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十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工商银行作出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

同时,17名相关责任人一并遭到处罚,罚款金额在2万元至15万元不等,其中有4名人员同时遭受警告。

工行对此回应称,2021年、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工商银行组织开展两项执法检查,本次处罚是基于上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罚所涉及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以前。

工商银行对此高度重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目前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工商银行将深刻汲取教训,以“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从严治行,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防范风险,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浦发银行被罚1560万元

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560万元。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对相关责任人高红、何刚、陈从治、孔令孜、任威、黄乃嘉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对穆矢禁止1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杨再斌禁止1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鲁志勇禁止1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代行禁止9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裴英浩禁止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沛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张玉东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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