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正式迈入强制征收阶段,这是全球首个跨境碳关税制度。随着实施时间的临近,这一被欧盟称为“应对碳泄漏的必要工具”的机制,经历两年多的过渡期后,将从柔性过渡转为刚性约束。
CBAM主要是为进口商品的“嵌入碳”进行定价,确保非欧盟生产商与欧盟企业承担同等碳成本。根据其规则要求,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气六大类303种高耗能产品的欧盟进口商,需按季度申报产品生产环节的碳排放量,并依据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周均拍卖价格购买相应的CBAM证书。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安排,2023年10月,CBAM启动过渡期政策,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CBAM主要进行了“数据收集和系统测试”工作。欧盟委员会最新报告显示,已有数万家进口商在CBAM过渡期登记系统中完成注册,累计提交了数十万份产品碳排放报告。
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根据规则,过渡期内,进口商不需要实际购买CBAM证书和缴纳碳关税,但需要履行基本的碳排放申报义务。过渡期结束后,即2026年1月1日开始,进口商必须为其进口的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气及特定下游产品购买CBAM证书,以覆盖其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成本。“其实施对企业而言,增加成本也不可避免。”
伴随欧盟CBAM正式实施时间的逼近,其所产生的影响早已在企业层面进行传导。
河南一家中小型铝制品出口企业负责人透露,2025年7月以来,一些出口企业尤其是从事钢铁、铝业制造的企业都在做相关准备。从目前规则看,欧盟采购商会将降碳成本纳入合同条款,并要求企业提供从电解铝原料到成品加工的全链条碳排放数据,对企业来说,搭建这个数据核算系统需要一定的成本。“搭建平台只是第一步,后续如果产品碳排放成本不达标,还需要购买CBAM证书,对出口企业来说,影响并不小。”
2025年7月,欧盟发布的立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CBAM正计划向钢制零部件、铝制加工品等下游产品延伸,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新华社消息称,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调整方案,拟在现有机制基础上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反规避措施。
根据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调整方案,将把碳边境调节机制从目前主要覆盖的铝、水泥、电力和钢铁等基础材料进一步延伸至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新增范围总计180种下游产品,涉及机械、五金与金属制品、车辆零部件、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建筑设备等行业。
面对挑战,国家层面也采取主动应对。
2025年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454号建议的答复中称,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踪欧盟CBAM最新政策动向,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就应对气候变化与各相关方加强沟通,采取与多边规则要求相一致的碳减排措施,避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冲击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切实维护好我国相关行业企业正当权益。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经过三年多建设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5年,将钢铁行业首次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管控。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实施有偿分配,有利于争取涉碳规则互认,扩大欧盟认可的碳价抵扣范围,为企业提供在国内支付碳价的渠道。
安永大中华区能源与资源行业税务主管合伙人兰东武表示,欧盟CBAM最终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企业采购和提交CBAM证书的时间推迟至2027年2月,其延期为企业预留了更多时间,在此期间,企业可以调整内部系统与业务流程以适应新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企业采购和提交证书的实际支付节点为2027年2月后,但相关成本仍纳入2026年度的商业决策与会计核算中。”
(编辑:吴婧 审核:朱紫云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