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发布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宣布公司副总经理王之光因个人原因离任,离任日期为2025年12月18日。
公告显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王之光离任后,未转任新华基金其他工作岗位。
根据公告披露信息,此次人事变动已通过新华基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按有关规定向监管机构履行备案程序。新华基金表示,公司将确保在高管变更期间各项业务平稳运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据了解,王之光此前担任新华基金副总经理职务,其具体分管业务及离任后的岗位接替安排,公告中未进一步说明。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基金公司高管变动属于正常人事调整,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公司治理及投研团队稳定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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