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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与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转自:公安部新闻传媒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将三审

拟与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与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12月1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发言人对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三审的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作出上述介绍。

发言人介绍,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障。三是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四是与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民航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等做好衔接。

安全是民用航空的生命线。本次民用航空法修改,充实完善的内容十分丰富,为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一是聚焦关键环节,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夯实民航业发展基础。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完善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举措,为促进民航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飞行安全保障和民用机场保护,加强民航运营主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明确禁止实施妨害民航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守牢民航安全生命线。四是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针对运输总条件、航班延误和取消等问题作出规定,提升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还了解到,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将从严格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和压实政府监管责任等七个方面对事故预防作出规定,其中包括明确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加强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

发言人在记者会上介绍,将于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还将审议关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田海军、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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