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干净了,鱼的肉质更嫩,来吃生态鱼的游客都排起了长队,我们的收入也增加了不少!”初冬,澜沧江小湾库区,云南省凤庆县节太网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办公室主任段爱娟捞起一网活蹦乱跳的大鱼,向前来回访的云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李春丽算起了增收账。
小湾库区位于临沧、大理、保山三州市交界处,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能源枢纽。这片“高峡平湖如碧玉”的水域,一年多前却因网箱密布、污水直排,水质跌至Ⅳ类,生态告急。而今,这里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产业规范双赢。这样的“华丽转身”,是“十四五”期间云南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江河湖泊保护的生动缩影。
2023年10月,云南省检察院接到属地检察院上报的线索,称小湾库区内的网箱养殖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省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组,带着水质检测设备、无人机,用两个多月走遍了库区每一处养殖密集区。”李春丽回忆,首次勘查的场景至今难忘:网箱养殖区的水面漂浮着鱼类粪便、饲料残饵,刺鼻气味扑面而来。环境部门出具的检测数据更令人揪心:氨氮、总磷等9项污染物指标超标,水质已降至Ⅲ类、Ⅳ类,且污染呈加重趋势。经初步调查发现,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养殖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许可范围养殖,以及养殖户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处置混乱等问题。
2024年1月,云南省检察院经研判后以事立案。由于库区跨三个州市,如何破解“同库不同策”困局?专案组确立“一体化办案+跨区域政府协作”思路,由云南省检察院统筹,临沧、大理、保山三地检察机关联动,主动对接三地政府以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并通过召开磋商会议的方式,提出“分类整治、源头管控”方案:对“未验先投”的企业依法处罚,责令垂钓经营者补建污水设施,取缔老旧漏油箱船,同时明确三地监管职责。
共识迅速转化为行动,历时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迅速实施:投资新建污水管网、扩建收集池、购置吸粪车定期转运污水;渔业、海事部门逐户排查382个钓棚、浮房,确保污水收集设施全整改;集中整治52艘“三无”船舶,督促养殖企业补全环评手续……
为了巩固整治成效,在专案组的推动下,临沧、大理、保山三地政府签署“两污”清运协议,统一污水、垃圾处置标准;设立“检察建议+整改台账+定期回访”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回头看”;出台休闲渔业、网箱养殖等管理办法,构建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小湾库区开发和管理。
今年11月,记者跟随小湾库区专案组回访,船行库区,只见网箱整齐排列,水面无一丝漂浮垃圾,远处山色倒映水中。“这湖清水,是三级检察院跨区域联动‘啃’下的硬骨头。”李春丽说。
“整治不是目的,让群众守着清水过上好日子,才是办案的初衷。”云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杨学正介绍,在专案组推动下,库区周边群众更走出了“生态+产业”的新路子,优化养殖结构,推广生态投喂技术,打造“小湾生态鱼”品牌,生态红利很快显现。
据悉,2021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围绕该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构建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持续加强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保护治理,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3414件,全力护航“绿美云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