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贾莹莹 发自沈阳 12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辽宁省作为全国较早开展反家暴地方立法的省份,2005年出台《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后续又相继推出《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构建起预防教育等工作机制。为固化实践成果,破解家暴“发现难、举证难、处置难”等突出问题,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积极推动立法,《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于2025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后出台。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涵盖预防、处置、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全链条内容,具有四大核心特点。条例拓展保护范畴,将家暴细化为身体伤害、精神侵害等六类行为,保护范围延伸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人员”。聚焦痛点难题,建立首接工作制、法律援助减免费用等举措。健全联动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社会协同”工作格局。细化处置流程,规范公安接处警、告诫书送达等环节,优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执行机制。

  据悉,辽宁将抓好《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宣传解读与贯彻落实,推动法规落地生根,营造“反对家暴、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