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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每个赛项拟补助20万元

  为完善云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起草《云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开展高质量竞赛活动

  《办法》明确,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院校等立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全局,紧贴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按照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新技术、新职业、新技能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按照《办法》,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为引领、全国技能大赛为龙头、省级竞赛和地方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竞赛为基础的具有云南省特色的竞赛体系。竞赛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5级。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应与全国技能大赛、世赛等相衔接,承担对应届期选拔职责,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举办一届,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赛项可结合云南省实情设置。

  出台措施激发竞赛活力

  鼓励竞赛主办单位紧贴云南省产业发展需求,选择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影响面较大、发展较迅速的职业(工种),或在本行业具有代表前沿技术的职业(工种)设置比赛项目。

  激励措施方面,《办法》拟规定,竞赛主办单位应按照激励与选拔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对各竞赛活动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举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可结合实际给予赛项承办(保障)单位每个赛项5万元至15万元的赛项补助。对集训备战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行业(专项)职业技能大赛的赛项,可给予省级竞赛集训单位或选手单位每个赛项10万元至20万元的集训补助。对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进入国家集训队的赛项,可给予省级竞赛集训单位或选手单位每个赛项5万元至20万元的追加补助。对代表国家参加世赛的赛项,可按照每个赛项2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竞赛集训单位或选手单位补助。对有选手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世赛优胜奖及以上的省级竞赛集训单位或选手单位,可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竞赛成绩与人才招聘(引进)、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等挂钩,对竞赛成绩突出的个人,在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可给予适当倾斜。

  获世赛、全国技能大赛铜牌或三等奖及以上,获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专科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本科学校。

  有意见建议可于12月27日前反馈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871-67195734,邮箱rstzyjnjdzx@163.com。

  记者孙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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