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
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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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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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
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千金药业
邮编:412003
电话、传真:0731-22496088
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qjyydb@qjyy.com
3.登记时间
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4.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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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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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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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许大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大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数智化转型,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对公司部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新设数智化转型办公室,推动数智化转型落地见效;撤销投资部、证券部,成立投资证券部,统筹负责证券事务与投资管理等工作,与董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许大为,男,1976年3月生,汉族,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研究生备考;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电子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3月至2006年7月,历任利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公室服务工程师、客户主任;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至2008年10月,亚美派克包装(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8月,历任株洲高新区招商合作局科员、副科级干部;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株洲市政府市长热线办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株洲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副科长;2013年2月至2017年5月,株洲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株洲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株洲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天元区委常委、副区长;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的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