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包括重庆人保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小贷”)在内的21家小额贷款公司退出行业,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人保小贷为中国人保(601319.SH)旗下非保险子公司;包括人保小贷在内,今年,中国人保年内已先后注销了3家非保险子公司的金融资质。另外,泰康保险集团今年披露的信息也显示,已有超过20家非保险子公司被注销或转让。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023年6月末,共有36家保险公司合计持股约690家非保险子公司。
行业研究人士向记者分析表示,关于清理非保险子公司,监管政策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清理非保险子公司已成为行业整体趋势;保险集团正从“多元化扩张”转向“专业化经营”,保险行业则正经历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深刻转型,这是金融回归本源的必然过程。
头部保险集团动作频频
12月2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11月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退出行业公示表》显示,共21家小额贷款公司退出行业,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人保小贷在列。
记者注意到,这21家小贷公司中,有20家属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摸排和核查后,查明相关公司符合“失联”“空壳”公司认定标准,拟采取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监管措施。人保小贷则是主动申请注销小贷试点资格。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6月,人保小贷就已进行了注销备案,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除人保小贷之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今年3月,中国人保旗下人保创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创投”)主动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今年7月,在央行官网更新的已注销许可机构名单中,中国人保旗下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支付”)也已宣布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根据中国人保在其官网披露的所属非保险子公司基本情况表,人保小贷、人保创投、人保支付均为其所属非保险子公司。
不只中国人保,记者梳理发现,泰康保险集团今年披露的“所属非保险子公司基本情况表(变更)”显示,泰康保险集团已注销或转让超过20家境内外非保险子公司。
举例来看,11月17日,泰康保险集团披露的“所属非保险子公司基本情况表(变更) ”显示,苏州吴江泰康拜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对应的变更项为“对外转让”,Taikang Kaitai (Cayman) Holding对应的变更项为“注销”。
此外,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近两年也在出售旗下非保险资产。比如,根据2024年1月份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公告,大家保险集团拟转让其间接控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邦付宝支付100%股权,挂牌价为4.38亿元。
就中国人保、泰康保险集团集中退出上述非保险子公司的背景以及接下来是否有进一步清理非保险子公司的计划等相关问题,记者曾致电致函上述公司,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并未获得回应。
非主业公司逐步退出已成趋势
根据2014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对其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不属于保险类企业的境内、境外公司,不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023年6月末,共有36家保险公司合计持股约690家非保险子公司,注资规模在0至61.7亿元之间,平均每家非保险子公司投入资金规模超7亿元。其中,27家人身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600家(占九成)非保险子公司,9家财产险公司旗下非保险子公司近60家。
这些非保险子公司主要涉及医疗健康、房地产、投资管理、养老、科技等领域。
近年来,保险集团开设及运营非保险子公司相关监管政策持续收紧。
2021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单独设立“非保险子公司管理”章节,保险集团公司可直接或间接投资非保险子公司的具体类型,包括:(一)主要为保险集团成员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审计、保单管理、巨灾管理、物业等服务和管理的共享服务类子公司;(二)根据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开展重大股权投资设立的其他非保险子公司;(三)法律、行政法规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子公司。
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全面掌握集团内部非保险子公司的情况,关注其杠杆率、流动性等经营风险,防止经营不审慎引发风险传染,不得通过非保险子公司进行股权隐匿、风险转移和监管套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公司造成的风险传染,及时清理长期无业务发生的空壳公司。
实际上,随着政策的收紧,保险业新成立非保险子公司数量近几年已经经历了快速的下滑。《上海保险》杂志2025年7月发表的研究文章显示,在2015年、2016年高峰时期,保险行业成立的境内非保险子公司均超过70家,2017年至2021年,每年成立的境内非保险子公司数量则在30家上下浮动。而2022年、2023年,行业每年成立的境内非保险子公司数量已不超过5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也表示,清理非保险子公司已成为行业整体趋势。据他估算,行业内已注册的非保险子公司70%以上为非主业或壳公司,将逐步应退尽退。
从“多元化扩张”转向“专业化经营”
实际上,不只是保险行业,多个不同金融行业均已迎来非主业子公司严监管时代。
比如,2021年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整顿规范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
又如,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原则上不得投资设立子公司;对于办法施行前已设立的子公司,应当审慎评估,区分子公司服务主责主业情况和风险状况,稳妥有序处置。
从上述相关政策文件来看,监管方面推动金融机构清理处置非主业子公司,主要意在推动金融机构回归主业,防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
关于非保险子公司面临的风险,《上海保险》上述研究文章中提到,这类公司数量众多且行业分布较为广泛,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内部交易频繁,一旦出现经营危机,可能会直接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从保险到信托,再到AMC,不同金融行业均迎来非主业子公司严监管,监管逻辑一脉相承,均要求“聚焦主业、防控风险”。这体现了监管从“堵漏洞”向“建机制”的质变。监管层正构建“风险隔离、协同高效”的金融生态,背后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战略考量。这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战略转型,是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保险集团正从‘多元化扩张’转向‘专业化经营’,行业正经历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深刻转型,这是金融回归本源的必然过程。”田利辉称。
“保险、信托、地方AMC的监管行动不是孤立政策,而是共同发力降低风险,堵住‘套利暗道’,斩断‘风险链条’,倒逼行业回归主业,降低治理难度。”王国军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