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78,简称“新恒汇”)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外币资金合计5690.35万元,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速募投项目建设进程。
募集资金与项目概况
根据公告,新恒汇于2025年6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8,196.5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三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高密度QFN/DFN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 | 45,597.01 | 45,597.01 |
|---|---|---|
| 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 | 6,266.12 | 6,266.12 |
| 多功能智慧物联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7,551.80 | 7,551.80 |
| 合计 | 59,414.93 | 59,414.93 |
置换资金构成及核心原因
本次置换资金包括两部分:一是以自有外币资金预先投入的5034.67万元,主要用于境外设备采购、软件及相关税费支付;二是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655.68万元,涉及募投项目人员薪酬、材料采购及税费等。
公司表示,采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核心原因包括三方面: 1. 境外采购效率提升:境外设备采购需以外币支付,利用自有外汇可降低财务成本;批量采购策略下统一支付更符合实操需求;进口增值税等税款需通过绑定账户支付,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账户。 2. 合规性支付要求: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及税费等需通过基本账户支付,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付。 3. 资金使用灵活性: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可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升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操作流程与合规保障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操作流程: - 相关部门需履行审批程序后签订采购合同; - 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登记垫付资金明细,按月汇总支付情况; - 置换资金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通知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监督; -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确保资金用途合规。
市场影响与审议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操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对公司议案无异议。
分析人士指出,新恒汇通过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后续置换的模式,既能满足项目建设的时效性需求,又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体现了上市公司在资金管理上的灵活性与合规性平衡。截至公告日,公司三大募投项目均按计划推进,本次资金置换预计将进一步加速项目建设进度。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