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苏州天沃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晓荣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玉门鑫能30万千瓦“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的议案》等事项。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4日发出通知,12月19日14:00正式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95人,代表股份300,138,6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94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248,4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3人,代表股份51,679,879股,占比6.0170%。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793人(均为网络投票),代表股份51,679,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0%。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投资建设玉门鑫能30万千瓦“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288,577,353 | 96.1480% |
| 反对 | 10,860,540 | 3.6185% |
| 弃权 | 700,800 | 0.2335% |
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季彦杉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标志着天沃科技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地,30万千瓦“光热+风电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有望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动力。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后续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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