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动系因上会事务所业务团队整体安排,上会事务所指派周思艺接替张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耿磊、张扬,项目合伙人为张扬,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韧。现鉴于上会事务所业务团队整体安排,指派周思艺接替张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耿磊、周思艺,项目合伙人为耿磊,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韧。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变更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29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7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二)诚信记录
耿磊、周思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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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性
耿磊、周思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方式发生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将其通过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艾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系该核心技术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进行;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艾龙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胡青华先生于2025年12月1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原通过宁波艾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系相关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持股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艾龙持有公司股份1,776,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艾龙持有公司股份1,699,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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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合规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胡青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宁波艾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时,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变动系相关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方式从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胡青华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向市场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