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林业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非法交易、饲养受保护鸟类行为进行查处,现场缴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38只、“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俗称“黄豆鸟”)6只。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养只鸟、卖只鸟不算大事”,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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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笼中鸟”,全是受保护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饲养,相关活动需依法办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许可。黄豆鸟(棕头鸦雀)属于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非法交易与饲养同样面临法律处罚。
画眉鸟 谢志伟摄黄豆鸟02
后果很严重!养1只也可能坐牢
法律责任明确,后果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即便涉及1只保护动物,也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量越多,刑罚越重。若未达刑事犯罪标准,也将被没收动物,并处动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单只画眉鸟的罚款金额可能高达数万元。
万江街道缴获情况东城街道缴获情况03
东莞严打!这3类行为别碰
专项执法提醒公众,以下三类行为务必避免:一、切勿购买画眉、黄豆鸟等受保护鸟类作为宠物。购买任何鸟类前,必须主动核实该物种的保护级别和商家的合法繁育、经营资质。购买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保护动物,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二、严禁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进行受保护鸟类的交易,即使是“帮朋友转手”或发布相关视频信息,也可能构成非法出售或购买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三、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野外捕鸟活动。许多常见鸟类同样受法律保护,使用粘网、诱捕器等工具非法狩猎“三有动物”棕头鸦雀,已有多人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捕鸟,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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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养相关动物?这样处理
对于目前已饲养相关保护动物的市民,应主动联系东莞市林业局(电话:0769-22321361)或当地派出所上交动物。主动上交、消除违法后果的,可依法酌情减轻处罚,切勿继续饲养或擅自转卖。
爱鸟重在保护,而非占有。相关部门呼吁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因个人兴趣触碰法律底线,共同维护东莞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