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情况:“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使用计划:剩余募集资金13,918.88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丰股份”)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出具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18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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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减“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将调减金额投资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意终止实施“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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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9,188,764.3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1,188,764.33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8,000,000.00元。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型轻量化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总额7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通过新建智能制造生产车间及能源中心、油品库、固废库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高端大马力系列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形成年产10万台套缸体和缸盖生产能力。新型轻量化项目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4,892.05万元,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22,486.67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通过工艺优化,实际已形成年产8万台套的产能;该项目二期工程尚未建设,原因系前期考虑到2022年以来重卡市场需求波动、自身产能状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暂缓了二期工程投入。
截至2025年12月15日,“新型轻量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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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金额未经审计。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史延期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下游重卡市场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自身产能状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将“新型轻量化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的原因
1、行业增长不及预期。“新型轻量化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虽然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近几年重卡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市场销量波动且未有明显改善。2022年行业销量同比下滑51.84%,2023年至2025年虽恢复性增长,但整体增长速度仍未达到募投项目方案论证的预期。
2、通过工艺优化及现有产线的技术改造,产能大幅提升。一方面,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将“新型轻量化项目”一期工程产能由原本规划的5万台套提升到了8万台套;另一方面,前期因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与市场大马力、天然气需求不匹配,产能利用率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后提升的产能以及目标产品能够完全覆盖“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的规划目标,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已充分覆盖公司目前业务需求,若继续投入项目二期工程,将形成产能闲置问题。
3、新能源重卡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分流其他重卡的市场份额。根据第一商用车网交强险实销口径数据,2021年新能源重卡占重卡整体销量不足1%,而2025年1-11月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18.58万辆,市场渗透率已达25.95%,且有继续增长趋势。公司“新型轻量化项目”无法满足新能源重卡需求。
综上,该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对公司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综合考虑重卡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未来产能布局规划、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终止实施“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12月15日,“新型轻量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3,918.88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其中待支付的项目尾款291.42万元。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二期工程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
公司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系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市场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布局、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华丰股份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华丰股份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6日
至202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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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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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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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