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岚皋县人民法院南宫山人民法庭当场立案、当场化解两起涉企、涉“两高”建设买卖合同系列纠纷。从立案到化解仅用时两个小时,不仅解了民营企业的燃眉之急,更护航“两高”建设平稳推进,用服务速度和化解成效诠释了“如我在诉”的责任担当。
两案被告均系在承包高铁建设工程过程中,因需要的建筑材料较多,便以赊账的方式在原告处购买材料,后经双方结算确定了货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到了约定期限,被告迟迟未支付货款,原告无奈起诉至法庭。被告资金周转困难,拿不出材料款;原告因长期未收到货款,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案件陷入“两难”之困。
由于该案涉及企业、“两高”建设,南宫山法庭受理案件后,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审查证据材料,当即立案,联系被告线上送达后,征得双方同意,利用“云上法庭”当即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干警采用“三步走调解工作法”,第一步“账要算清”,引导双方根据票据逐笔核算、厘清结算金额。第二步“法要讲明”,普及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第三步“理”要讲透,说明原告的经营困难、被告参与“两高”建设的意义,以及被告周转困难的现实困境。
为破解“两难”之困,承办干警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引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确保方案既让原告“回血”,及时回收维持经营的货款,也让被告缓解支付压力,保持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建设。
治已病更要防未病,调解成功后,承办干警主动为涉案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法律辅导,排查经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履行、账款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解答相关疑问,预防更多类似矛盾纠纷。
该系列案的成功化解,正是南宫山法庭不断践行完善“点线面结合”工作法,紧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着力点”,贯通“三条工作线”,覆盖“四个服务面”的生动体现。
涉企、涉“两高建设”纠纷,关乎企业生存、关乎高质量项目推进,更关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需要争分夺秒,服务需要实质有效。岚皋法院牢牢把握“护企安商促发展”理念,开辟绿色通道,提速纠纷解决;灵活调解方式,平衡利益促双赢;减轻当事人诉累,运用“云上”法庭、共享法庭等等,即“止血”,定分止争化干戈,着力解决眼前问题,又“活血"延伸服务,精细保障促发展。
作者:李文浩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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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