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0,简称“金花股份(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将其持有的1490万股股份办理质押登记,资金用途为相关企业经营需要。本次质押完成后,邢博越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升至71.92%,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
根据公告,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490万股,占邢博越所持公司股份的15.72%,占公司总股本的3.99%。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2日,到期日为2026年12月12日,质权人为黄平。本次质押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涉及补充质押,亦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本次质押前后,邢博越的持股及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 |
|---|---|---|
| 持股总数(股) | 94,792,352 | 94,792,352 |
| 持股比例 | 25.40% | 25.40% |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53,270,000 | 68,170,000 |
| 累计质押占持股比例 | 56.20% | 71.92% |
| 累计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14.27% | 18.26% |
公告同时披露,邢博越未来一年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817万股,对应融资余额为2.5亿元。公司表示,邢博越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风险,邢博越将通过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关于质押对公司的影响,金花股份强调,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及日常管理均不受该事项影响。
公司同时指出,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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