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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5-049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5-05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9:00一16:30

2. 登记地址: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3.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2月30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5-05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鉴于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鉴于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01-01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税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薪酬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商务秘书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步湘

(7)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鹏盛合伙人为133名、注册会计师58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6名。

鹏盛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828.7万元。

2024年度鹏盛为1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843万元;为10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为1475万元。涉及行业有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为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鹏盛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3506.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审计标的规模,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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