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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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一笔救助金,更是我生活中的希望之光。”近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时,小艳(化名)将一封由她姐姐代笔的感谢信递交承办检察官,向他表示感谢。 4年前的国庆假期,小艳从学校返家时遭遇车祸,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双目失明,只能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为减轻家庭负担,她于2024年11月到肖某经营的推拿按摩店当学徒,其间遭受侵害,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惧怕融入社会、与人交往。 案件移送至红花岗区检察院后,控告申诉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艳手中。为帮助她从心理阴影和内心创伤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该院主动延伸救助链条,将救助线索同步移送至区残联,启动“司法+社会”多元化救助机制,为小艳“量身定制”帮扶方案。一方面,由区残联将她纳入残疾人数据库,定期开展跟踪回访活动,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效。另一方面,依托区残联的资源平台,为小艳开设盲人按摩、手工制作等就业技能培训课程,助其掌握一技之长,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统计,近3年来,红花岗区检察院累计救助因案致困群众1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0万余元,联合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19次,让更多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