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门口遇害案再开庭死者母亲再发声#】12月14日,备受关注的“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 记者从被害女子紫雅的母亲王女士处获悉,该案一审将于12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王女士表示,她收到法院通知,这次开庭是11月20日一审开庭的延续,“因为在11月20日,被告人梁某某当庭要求更换辩护律师,所以当时休庭了。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相信审判长会予以公正判决,我一定会为我的女儿讨回公道。”据此前报道,11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于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日晚,经历近10个小时的庭审,晚上8时左右,法院宣布休庭,被害人母亲王女士从法院走出,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她在刚出法院的时候一度短暂晕厥。在情绪稍微稳定后,王女士表示,被告人梁某滢当庭解除了她的辩护律师的委托,具体原因尚未可知,“我认为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她在庭上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还说自己并没有精神病。”据当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称,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一审延期开庭审理:2025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梁某滢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王某雅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合议庭决定休庭,本案延期审理。(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