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警方破获冒充军人、警察等公职人员的案件,这样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11月11日,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对方称在高铁站附近,有一位身穿“上将军装”的男子行为举止可疑。
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在高铁千岛湖站,民警发现一名疑似身着“军装”的男子从大巴车走下,旁边有一名女性陪同。民警随即上前询问。然而,面对民警的提问,该男子显得异常紧张,不仅如此,民警发现其身上所穿的“军装”也存在多处明显破绽。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民警 许清良:他这个服装感觉比我们正常的军装做工要粗糙。还有就是他的服装胸前,绣着五星红旗。但是五星红旗底色是绿色的,而且还绣着一个英文的CHINA中国的标志。我们询问他的工作单位,他说是北京某单位的,而且具体没讲,他说是保密的。我们上前叫他出示证件,他跟我们讲他证件没带,因为他出来是私事。
凭借职业敏感,民警初步判断此人身份存疑。经沟通,陪同女子透露,这位“将军”是她朋友介绍结识的男友。
掌握相关情况后,民警依法将涉嫌冒充军人的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核查,该男子并非军人,而是杭州一建筑工地的工人,其所穿的所谓“军装”是从网上购买的仿制品。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民警 卢涵煜:经调查该男子是初犯,购买这套“军装”,也是为了在相亲过程中,给女方留下好印象。女方虽对其身份有所怀疑,但在其以军队秘密需要保密为由的话术之下,逐步打消了对他的怀疑。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就被我们抓获了,并未造成经济损失,因为他并没有伪造自己的军人证件,所以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治安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男子冒充警察诈骗
精心伪装引多人入局
云南楚雄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冒充民警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不仅虚构多重警务身份招摇撞骗,还公然盗用一名因公牺牲民警的专属警号,性质恶劣。
画面中被警方控制的人,正是近期在当地作案的诈骗嫌疑人王某江。今年以来,他精心包装了“市公安局民警”“特警突击队员”“警务实战教官”等多重身份,骗取多名群众钱财。烧烤摊主赵先生是最早的被害人之一。他回忆,王某江因为常来吃烧烤逐渐熟络,一次偶然听到赵先生和朋友讨论想买电动车,立刻主动搭话。
被害人 赵先生:他就说他有一种方法可以帮我们弄车,就是交警收回来些车,他说这种车弄出来便宜,就是以报废价格,让我们把钱拿给他就行了,第一次他说要落户,然后我们给了700元,第二次是500元,后面第三次是2000元,第四次是1350元。他就通过这种理由让我们打钱,到后面电话就打不通了。
王某江在与被害人见面时会特意选在监控盲区。由于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警方的案件侦办工作陷入僵局。直到11月4日一名女性被害人张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才让案件有了新进展。
被害人 张女士:在网上聊天认识的,他就说他是云豹突击队的队长,从昆明特调下来的。我说我喜欢狗。他就说他给我拉了一只,但是要我自己出去买狗粮,说在他们那个特警训练基地里面训好了给我拉回来。两个星期就交一次狗粮费,一次就交700元。中途还有狗生病,打疫苗,都要了好几千元。后面又说他爸帮我找工作,说是刚好赶上了一年一次的培训,要交培训费。打得最多的就是他的两个账号,打了13万多。
随着打款金额越来越大,张女士终于察觉不对劲,她约王某江见面要求退钱,争执中王某江察觉不妙,立刻逃离现场。而张女士提供的见面视频,则清晰记录下王某江的体貌特征,警方据此锁定了王某江藏身的酒店,成功将其抓获。
男子仿制警用装备骗取信任
被警方查获
在王某江的落脚点,警方搜出了很多“行头”:带有“警察”标识的仿制警服、反光背心、防刺服,还有玩具枪、伸缩棍和假证件。这些看似唬人的装备,实则破绽百出。
楚雄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杨磊:跟我们的这个警用制式装备还是有所区别。证件很粗制滥造。
据王某江供述,他的“警用装备”都是从网上购买普通保安服、反光背心,再通过线下小作坊印制“警察”标识、伪造警号贴上去,这样一身“行头”,成了他骗取信任的“利器”。
楚雄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副所长 杨磊:他在网上买了一些安保装备,然后又到线下通过各种渠道,做了一些警察字样、标识,贴到这些安保装备上面,让群众无法分辨他这些装备是真正的人民警察佩戴的制式装备,还是普通的安保人员所使用的装备。
男子盗用因公牺牲民警警号
性质恶劣
就在清点装备时,民警发现,王某江还盗用了楚雄市公安局此前因公牺牲民警的警号,性质恶劣。
警方提醒: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王某江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相关社交平台账号已被依法封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民警提醒,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和标志受法律严格保护,绝非“想买就能买、想改就能改”。
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杜永璋: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是由公安部统一授权的企业生产和销售。没有获得公安部授权的企业,生产销售属于非法行为,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自改造、使用假警服警号,本身就涉嫌违法。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更是法律明确严惩的行为。
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杜永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居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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