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日前,冀东装备(000856.SZ)收到交易所监管函及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监管查明,冀东装备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等违规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因相应违规事项,冀东装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相关责任人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同时,自2011年借壳唐山陶瓷上市以来,冀东装备已连续十余年未派发现金红利,2025年第三季度末,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有-1.77亿元。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据监管查明,2024年12月,冀东装备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363.84万元,冀东装备未就该关联交易披露临时报告。
此外,2024年度,冀东装备从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但冀东装备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相应违规事项中,冀东装备董事长焦留军、总经理李洪波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刘福生对未披露临时报告事项承担主要责任,财务总监陈峰对2024年年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过往披露信息及工商信息,盾石机械曾为冀东装备全资子公司。2016年,盾石机械发生股权变更,变由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则为冀东装备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报中,冀东装备将盾石机械列为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关系表述为“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及子公司”。
近年来,盾石机械多次出现在冀东装备其他应收款欠款余额前五名之列。2025年上半年末,冀东装备其他应收款中,盾石机械所欠余额约为298.43万元,账龄为2年以内,款项性质为往来款项及其他,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29%。
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
除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外,监管还查明,冀东装备存在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问题。
据监管查明,冀东装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薪酬,存在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的情况。
冀东装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当时上述议案获冀东装备7名董事全票通过。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冀东装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监管要求,冀东装备应于收到相应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相关责任人则应于2025年12月18日到河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因同一事项,深交所也对冀东装备下发监管函。相应监管函指出,冀东装备相关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披露信息显示,冀东装备专注于水泥装备制造、维修及相关工程领域,主要业务包括机械设备与备件业务、电气设备与备件业务、土建安装业务、维修工程业务、矿山工程及恢复治理业务等。
自2011年借壳唐山陶瓷上市以来,冀东装备归母净利润多为盈利状态。Wind数据显示,2011年—2024年,冀东装备归母净利润有12年盈利。但2011年以来,冀东装备多为“微利”状态,12个盈利年度有9个年度归母净利润不足0.3亿元,12个盈利年度累计盈利规模约3亿元。
但在2014年及2015年,冀东装备归母净利润2个年度亏损就达2.89亿元,几与上述12个年度盈利额相当。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1年借壳上市以来,冀东装备已连续14年未派发现金红利。相应情况也引发投资者广泛关注。此前,冀东装备在回复投资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冀东装备是2011年借壳原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装备制造企业。唐山陶瓷201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约为-4.02亿元,通过冀东装备的经营和运作,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2.53亿元,即累计增加未分配利润约1.49亿元。
此外,冀东装备方面此前还曾表示,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会因分红不达标而被列入ST股。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