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北京的冯先生从事海鲜生意,今年9月,有客户通过微信联系到他购买海鲜,他在收到38万元货款后进行了发货。当天他的银行卡就被常州警方冻结了,说这笔货款是一笔诈骗款。于是,冯先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快递给了警方,希望警方能够帮助其尽快将银行卡解冻。
12月9日,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10日,省公安厅反诈总队相关负责同志现场督办。
常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石楠介绍,2025年9月26,常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接到一起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受害人其中一笔38万元的被骗资金直接转入到冯先生的一张银行卡中。接警民警立即处置,成功止付冻结。“办案民警当天就电话联系到冯先生,他说自己经营一家海鲜店,38万元是网友找到他购买龙虾的货款,而且已经发货运走。”
对冯先生的银行卡冻结后,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立即采取了侦查行动,对其交易背景、交易模式进行了初步调查。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北)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海华告诉记者,“相对来说,冯先生比较符合做这一行业的。所以,我们采取的是限额冻结,而不是对他的银行卡进行全额冻结。”
黄海华表示,为了排除冯先生的作案嫌疑,办案单位民警要求他提供商品交易的相关材料。冯先生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其实际经营的海鲜店照片、营业执照、订货卖货的聊天记录、出货单、买家微信号等。
“办案民警在审核中发现该笔交易不符合冯某的交易习惯,且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还需要进一步查证。办案民警也联系货运司机了解相关运货情况,司机称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就交由第二辆车运走了,司机也无法提供第二辆车的相关信息。”黄海华说,目前,办案民警已在北京向冯先生核实该笔交易的具体情况,相关证据收集到位后,将在近期对冻结款项进行处置。“我们会在今年12月底前给冯先生一个明确答复。”
督办现场,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陈丽萍表示,办案单位按照反诈要求推进这项工作。“下一步,督促指导办案单位尽快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给冯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电诈洗钱方式多样化,犯罪分子会利用正常的商品交易形式混淆视线,对涉诈资金进行洗白。陈丽萍提醒广大商户,当遇到陌生人首次联系,特别是通过网络联系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定要注意核实付款方和购买人信息的一致性,提高警惕,防止成为电诈‘工具人’。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