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本报记者 鲍娜军
冬韵渐浓,法治情深。
11月26日,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他山之石”业务讲堂迎来第100期特别开放日,各界嘉宾与检察干警齐聚一堂,共同参与案例解读,互动交流。从2022年2月28日首期开讲至今,讲堂以案例为媒、以实践为要,累计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00余个,成为干警成长的“练兵场”,也化作守护公平正义的“助推器”。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正是该讲堂的创办初心。行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春利介绍,讲堂自创立就明确“干警主讲、案例赋能、教学相长”定位,每名干警既是授课人也是听课人,更是实践者,干警带着办案“活经验”拆解疑难案件、分享“真感悟”,全员在一点一滴的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检察理念、培树案例思维、拓展办案视野、统一司法尺度、提升办案质效。三年多来,行唐县检察院依托这个讲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检察理念向“更重质量”转变,朝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迈进。
指导性案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业务讲堂的价值在于赋能。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慧分享的虚假婚姻登记监督案,尽显指导性案例的实践力量。1999年,李某与伪造身份的孙某登记结婚,次年孙某离家杳无音信。李某离不了婚,无法开始新生活,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刘慧办案团队联想到在讲堂上所学的最高检检例第121号“七年离不掉的婚”案,借鉴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思路,核实孙某身份系伪造后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撤销虚假婚姻登记。当李某送来锦旗时,刘慧感慨:“把课堂所学转化为实效,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从“就案办案”到“类案治理”,讲堂培育的案例思维推动检察履职纵深发展。参加讲堂交流的,还有行唐县人民法院的干警。该院刑庭法官助理张灿双交流的石家庄市首例百草枯假农药三倍赔偿案,便是检法协同的生动实践。林某甲等人明知百草枯水剂已禁售,仍非法生产销售假农药,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由于石家庄市无农资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先例,行唐县检察院依托讲堂,多次与行唐县法院召开研讨会并检索类案判例。行唐县法院最终以销售金额为基数,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三倍惩罚性赔偿请求。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既震慑了违法者,更填补了区域法律实践空白,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司法参照,彰显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能。
百期耕耘结硕果,砥砺奋进再出发。如今的“他山之石”讲堂,已成长为该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练兵场”、人才培养的“孵化器”、法治协同的“连心桥”。三年多来,该院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等多项荣誉,12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29人次获全国、省、市级荣誉,8人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