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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禁令之下,“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摇身一变混入二手车市场——
“零公里二手车”风险不容忽视
11月30日,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过渡期正式结束。按照相关要求,12月1日起,所有在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须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禁售。
连日来,记者走访电动自行车市场发现,部分消费者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了解不深,存在一定顾虑。一些商家精准“拿捏”消费者这一心理,通过“零公里二手车”的隐蔽形式继续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这种“零公里二手车”暗藏怎样的风险?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又该注意什么?记者展开多方调查。
现象:“二手车”实为旧国标新车
市北区沈阳路一带聚集着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近日,记者以购车者身份,随机走进几家门店暗访。
在五星钻豹门店,得知记者想购买电动自行车,门店负责人将记者引入店内,表示可以“详谈”。“这款小车1400元,已经上牌了,挂在我们公司名下。过户挺麻烦,到时候咱们写个协议就行。”该负责人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一款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照片,并称“有现货”。
“我们店里除了新国标就是‘电摩’(电动摩托车),‘电摩’就是之前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爱玛电动车曹县路店工作人员带记者边走边看。“这款旧国标车还有一辆,2980元,你要吗?11月底已经上牌了,本来是自己留的,你要的话过户就行。”该工作人员说。
相较于上述门店的“隐晦”销售,即墨区宝龙生活广场附近的数家电动车门店则直接“打明牌”。
九号电动车墨城路店设置了“准新二手车”区域,并标明“已挂牌,包过户”。记者发现,该区域内的二手车与新车无异,并未挂牌。“这些车是旧国标车,现在可以上绿牌。”店长介绍,“准新二手车”可以调速度(解限速),最快能跑到40千米/小时,也可以更换更大功率的电池,续航里程能达到70千米。记者疑问这些车为何能挂牌,店长才改口称,这些车辆已提前上牌,过户就行。见记者仍有顾虑,店长干脆拿出藏着的绿牌,“都给你弄好了,直接买就可以了。”
在立马电动车蓝鳌路店门口,摆放着数辆崭新的电动自行车,均悬挂绿牌,车篮里放着写有“二手车”字样的纸板。“这些车性价比很高,卖一辆少一辆,当二手车处理了。”工作人员承认,这些所谓的“二手车”实际上是全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远处的新日电动车店门口同样摆放着几辆全新的“二手车”。“都是之前挂了牌的新车,有的挂在公司名下,有的挂在个人名下,买了之后过户就行。”工作人员称,过户流程简单,没有任何费用。
探因:消费者对“新国标”有误解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已开始销售,“零公里二手车”为何还会有市场?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商家。
“看了网上很多帖子,听说新国标车行驶速度超过25千米/小时就会断电急刹,还没有后座。”市民王先生想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用于日常通勤,但他对新国标车的性能心存顾虑。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商家对新国标车呈现出不同的态度——部分商家没有上新或仅用少量新国标产品试水,把旧国标车当成电动摩托车来卖;部分商家则积极推广新国标产品,认为新产品安全系数更高,旧产品迟早会被淘汰。
在城阳区华城路上的爱玛电动车门店,工作人员称,该店近几天卖了3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但都被退货。“消费者感觉新国标车爬坡能力不如旧国标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店内在售的基本都是旧国标车,他们也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推介新国标车。旁边的小牛电动车门店负责人则认为,既然出台了新国标,就应该去支持、维护。
实际上,不少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在选购时会持观望态度。部分商家库存的旧国标车难以向厂家退换货,便利用消费者的信息差,借机清库存,因此就出现了“零公里二手车”。
调查:监管职责亟待明确
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旧国标电动自行车9月1日起不得生产,12月1日起不得销售。中间的3个月是政策为尚未售出的旧国标产品留下的过渡期。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挂牌作为“零公里二手车”销售,是一种规避监管行为。“已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二手车,不属于新车范畴。”该工作人员坦言,这种销售方式存在监管空白,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电动自行车的新车销售,商务部门主要管理二手汽车流通,而二手电动自行车并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也表达了上述观点。
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透露,部分电动车经销商在3个月过渡期内没有售完旧国标车,造成积压,经销商正是利用监管空白销售此类产品。
“如果门店大批量销售这种‘零公里二手车’,势必影响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山东东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文成认为,经销商的这种行为逃避了职能部门监管,也违背了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初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邹文成认为,过渡期满之后,即从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国标规定,变相交易行为属于恶意规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能否当成电动摩托车售卖?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其与电动摩托车属于不同产品类别,执行标准也不相同,因此不能以电动摩托车的名义出售。
提醒:购车应将安全放首位
中国自行车协会日前在回应近期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时称,个别企业对新标准产品的生产准备不充分、宣传解释不到位,造成有些消费者的误读误解。
以“没有后座”问题为例,目前企业已经研发出的新产品中,70%以上车型均有后座,能够满足消费者出行需求,少数车型因定位单人骑行而未设计后座,消费者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适配车型;关于“超速会急刹”问题,新车型在达到25千米/小时时,只是不能再继续提速,不会紧急制动,经过前期反复测试验证和试驾,以及近期新用户体验,新国标车行驶过程平顺,可较好满足消费者的出行需求和安全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也于12月5日回应,修订新标准的目的是全链条减少和消除电动自行车产生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并同步提升功能实用性、产品多样性、驾乘舒适性和使用便捷性。
业内人士指出,“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千米/小时”也并非新规,而是延续了2018年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限值。“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操作难以保证车辆的安全性,具有安全隐患。
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要求销售者规范库存管理,从12月1日起立即停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对不符合、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主动与厂家或上级经销商沟通,通过退货或换货等方式清理库存,确保销售车辆符合新国标要求。销售者应确保销售合规,不得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车辆;禁止以整车与蓄电池拆分方式销售,所安装电池和充电器必须与合格证信息一致。严禁任何形式的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不得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非法改装信息。
“购买‘零公里二手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风险,包括车辆可能不符合安全标准、电池可能违规改装、所有权归属不明确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将安全放在首位,选择正规商家购车,查看车辆资质,确认车辆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扫描合格证二维码验证证书真实性,拒绝改装车辆以及购买、使用任何经过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青岛日报2025年12月12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