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方向、股东权利、社会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作为国内商用车龙头企业,北汽福田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凸显了其在绿色发展、创新容错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战略布局。公司注册资本为791740.0367万元(约79.1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营期限为50年。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北汽福田成立于1996年8月28日,1998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为核心的上市公司。公司前身为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等百家单位发起设立,发起阶段总认购股份达14412万股,主要发起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1 | 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 | 9252 | 实物 | 1996年8月 |
| 2 | 常柴集团有限公司 | 1500 | 货币 | 1996年8月 |
| 3 | 武进柴油机厂 | 750 | 货币实物 | 1996年8月 |
| 4 |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 500 | 实物 | 1996年8月 |
| 5 | 扬州新星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货币 | 1996年8月 |
| 6 | 丹东曙光车桥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货币 | 1996年8月 |
| 7 | 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 | 200 | 货币 | 1996年8月 |
治理架构:强化党建引领与规范决策
新版章程明确了“两个一以贯之”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公司设立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的党员可依规进入党委。董事会设11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4名,下设审计/内控、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确保决策科学透明。
此外,章程创新设立“容错机制”,规定在合法合规、勤勉履职前提下,创新项目未达预期且无利益输送的,不对相关人员作负面评价,旨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管理探索。
经营方向与社会责任
公司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汽车金融服务”为核心经营宗旨,经营范围涵盖汽车制造(不含小轿车)、模具、发动机、智能车载设备、互联网数据服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章程特别强调“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将生态环保融入战略与治理,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等领域发挥示范作用。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承诺在社区福利、救灾助困、公益事业等领域积极作为,鼓励结对帮扶贫困县(村),通过产业支持、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注册资本达79.17亿元,财务制度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利润分配以“持续回报股东”为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5%;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需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积金提取方面,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股本。
章程明确,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此次章程修订是北汽福田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党建引领、规范治理结构、明确战略方向,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商用车主业,推动绿色转型与创新发展,兼顾股东回报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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