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56,简称“美芝股份”)12月11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此前提起的1367.23万元工程款诉讼请求被法院一审驳回,案件受理费10.38万元由公司自行承担。由于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美芝股份与河南省老君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装饰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5年8月9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就“中国栾川·伏牛山游客中心室内安装、装饰工程”相关款项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暂计1367.23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豫0324民初2159号】,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美芝股份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3,834元由公司负担。根据判决,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本次诉讼对财务的影响,美芝股份表示,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披露,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件,涉案金额为3.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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