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讲述:怀安县王树花调解工作室主任 王树花
整理:本报记者 张世杰
2004年,我步入人民调解这一行,担任了司法所长。20多年的调解工作生涯,我深知调解不是冰冷地判断谁对谁错,也不是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把法言法语变成乡音土语,拉近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距离,通过情理法并用,让现场各方共情互融,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心”调解让人心悦诚服
20多年的调解工作,我总结出一套调解法:用热心化解对立情绪,用细心排查矛盾症结,用耐心搭建沟通桥梁,用诚心建立信任关系。只有调到老百姓心里去,才能把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注重法律法规与风俗习惯、地方特色有机结合,用法律分清是非、用习俗说服教育,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在我们的细致调解下,辖区内保持和谐稳定,工作成绩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和一致认可。“有困难找王姐”成了群众中流传的口头禅。
“王姐帮了我大忙,我给您做了一面锦旗,表达我们全家人对您的感谢!”这是王树花调解工作室在解决了居民吴某某家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损坏赔偿纠纷之后,吴某某上门致谢的场景。
2024年3月13日,怀安县柴沟堡镇某小区的保洁员在做保洁时忘记关水龙头,导致业主吴某某家新装修还未入住的房子中厨房吊柜和酒柜等被浸泡损坏,吴某某多次找到物业公司沟通,但物业公司认为此事是由于保洁人员的过错造成,不同意赔偿。经多次沟通无果,吴某某找到我寻求帮助。
我和同事及时到她家中察看受损情况,并到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阐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经理田某某要求业主用四年的物业费来抵顶赔偿款,一分现金也不出。而业主吴某某要求物业公司把损坏的吊柜、酒柜等恢复原样。
双方意见不合,调解陷入僵局。我们没有气馁,调解室、物业公司、业主家里,都有我们的身影。我们用热心化解对立情绪,用细心排查矛盾症结,用耐心搭建沟通桥梁,用诚心建立信任关系,推动双方达成共识。历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确定了赔偿方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多方联动让案结事了
我们积极探索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建联动工作模式,并将人民调解品牌效应与联动机制相融合,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时效化。近三年来,在该模式下经我们调处的矛盾纠纷达340余起,成功率达98%,群众满意度达100%。
“王所长,快点来我们村,有人堵路了,车都出不去了。”2025年1月25日,一位村干部给我打来电话。我出发赶往现场途中,先给柴沟堡公安派出所打通了电话,协调派出所民警联合调解。民警来到现场后疏散了围观村民,暖心安抚三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防止了矛盾激化。我和村干部把当事人带到了村委会,了解纠纷原因。原来,张某多年以前建房,多占空地盖了猪圈。之后,刘某、孙某陆续建房,都需要走这条路,于是要求张某把猪圈拆除。张某与刘某、孙某积怨已久,后又因清扫门前积雪发生争执,就在院墙外的路上堆了一大堆石头,导致刘某、孙某两家机动车无法通行。
“张大哥,不能意气用事,相邻各方应当保证对方必要的通行权,自家不能擅自占用公共场地,阻碍他人正常通行。邻里间的小摩擦,千万不要演变成大麻烦。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那可就后悔莫及了。”我的一番话让张某开始有所触动。经多次通过“背对背”的调解,释法明理,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将石头挪到墙根,既保护了墙体也不影响通行。出行的道路通了,当事人堵了很久的“心路”也通了。
多少年来,只要案件一天没有调解好,我就一天都放心不下。我常劝自己,无非就是两头多跑跑,多磨磨嘴皮子,只要我的汗水能浇开千家万户和谐之花,我认为就是值得的;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是我一直以来最大的心愿。一份信任、一声感谢,就是群众对我工作最好的奖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