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0日丨明梁控股(08152.HK)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买方怡丰建业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按总代价65万欧元出售待售股份(即目标公司明怡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份)。
作为一项策略增长目标,集团管理层一直积极探索及寻求本地及海外业务机会。目标集团在完成前为集团的供应商。董事会相信,收购事项将可丰富集团的业务,以达致分散集团现有业务组合及扩大收入来源的目的。收购事项为本集团带来重大的策略及营运裨益,有利于增强供应链稳定性及收入多元化。
董事会认为,目标集团作为上游供应商的垂直整合将为集团的业务创造协同效应。通过收购事项,集团将能够利用目标集团的产能及既有品牌知名度,可随时转化为集团产品供应的一部分。集团将获得对生产过程的完全控制权,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并增强集团的竞争优势。此外,取得目标集团享有的(其中包括)盘形滚刀产品的独家分销权,将大幅扩大集团的市场覆盖范围,这将有助集团在中国内地及新加坡开拓新的增长机遇。此外,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为收购目标集团的良机,因代价较目标集团的评估价值及经审计资产净值均存在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