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42,证券简称:帝科股份)12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索特”)与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达电子”)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获得新进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光达电子对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原案件将继续由该院审理。
据公告披露,该专利侵权纠纷原案件(案号:(2025)浙知民初3号)已于2025年11月6日由浙江高院受理,帝科股份当时已就此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此后,浙江索特于11月24日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在原诉求基础上增加“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201180032701.8号发明专利的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并销毁专用于制造该类浆料产品的设备和相关模具”,其他诉讼请求未发生变化,公司亦同步披露了该进展(公告编号:2025-079)。
针对上述诉讼,光达电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原案件移交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近日,浙江索特收到浙江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光达电子的管辖权异议,原案件继续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
帝科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时间 | 事件内容 |
|---|---|
| 2025年11月6日 | 帝科股份披露子公司浙江索特就专利侵权纠纷向浙江高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 |
| 2025年11月24日 | 公司披露浙江索特变更诉讼请求,增加停止侵权及销毁相关设备模具等诉求 |
| 2025年12月10日 | 公司披露浙江高院裁定驳回光达电子管辖权异议,案件继续由该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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