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报发布典型案例,在代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中,本该作为百姓“看病钱”“救命钱”的医疗保障基金,成了山东省某县医保局干部代某某眼中的“生财工具”。
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代某某利用医保报销审核职权,伪造单据套取41万元医保基金(含37万元基本医保报销款、4万元大病医保补偿款);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软件采购中提供便利,收受财物18万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挪用1460万元医保基金购买理财产品,案发前虽归还本金,却已获利10万元。
代某某归案后主动交代贪污、受贿事实,且有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2025年3月14日,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5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