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高
同一块肉,买的时候新鲜红润,拿回家却黯淡无光。这并非食物会“变脸”,而是美颜生鲜灯赋予其“滤镜”。(12月9日人民网)
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禁令实施两年后,记者调查发现,这类灯具并未绝迹,而是以更隐蔽的方式在市场中“潜伏”。这场围绕“灯光”的博弈,不仅关乎消费公平,更映照出将纸面规定落为现实成效所需要的系统性治理韧性。
从表面看,这是一场“猫鼠游戏”。商家利用“隐形红”“可调光”等变种灯具,继续为生鲜产品披上诱人“外衣”,其动机直白——“颜色好看,买的人就多”。这种行为侵蚀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可能为不鲜食材“遮丑”,损害市场诚信根基。然而,若仅归咎于商家“狡猾”,则简化了问题的复杂性。记者调查揭示,监管实践面临着真实挑战:判定标准上,“肉眼辨别为主”易产生裁量模糊,给“微红光”等擦边球行为留下空间;执行层面上,监管力量难以全覆盖所有街边小店,常态化巡查不足降低了违规者的风险预期;更关键的是,电商平台跨地域销售特性,使得违规灯具的源头管控与末端执法脱节,形成“线下查、线上卖”的治理缝隙。
美颜生鲜灯屡禁难止,深层折射的是从“令行”到“禁止”之间的落实鸿沟。它考验的并非规定本身,而是贯穿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的协同治理能力与持久执行力。若治理仅停留在市场末端的抽查与被动受理投诉,难免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循环。
因此,要让生鲜商品回归真实色泽,需要更具系统性与精细度的治理组合拳。其一,监管标尺有待进一步细化。在现有原则性禁止基础上,可会同专业技术力量,探索制定更具操作性的照明参数指引,为一线执法提供更清晰、统一的技术依据。其二,必须强化源头与渠道管控。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强与工业产品监管、电商平台的协同,对明显以“美颜误导”为设计目的的灯具生产与销售进行规范,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清理违规产品信息,堵住流通主渠道。其三,监管模式需持续优化。将生鲜照明检查更有机融入日常监管,并利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同时,必须充分激活社会监督能量,畅通并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有效反馈机制,形成监管与共治的合力。
褪去美颜滤镜,本应照见食材的本色,也当照亮一个更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这场“灯光”治理,其意义远超技术层面。它是对商家诚信的持续叩问,是对监管智慧与耐力的现实检验,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郑重守护。只有当监管的“远光灯”足够明亮且持久,能够穿透链条各环节的迷雾,那些试图施加“滤镜”的投机行为才会真正失去土壤。
责任编辑:王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