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爱民
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自今年6月国务院《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以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完成涉税信息报送义务。规定实施后,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
长期以来,以外卖、快递、家政人员为代表的平台从业者,构成了城市运转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穿梭于大街小巷,服务千家万户,却往往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边缘地带。在税收层面,由于收入分散、劳动关系模糊,部分平台企业存在将自身纳税义务转嫁给从业者的现象,甚至以“代扣代缴”为名,变相克扣劳务报酬,加重“小哥”负担。
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对这些问题的精准回应。其核心逻辑清晰明确:监管对象是平台企业,保护对象是从业人员。政策明确规定,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的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平台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意味着,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基本无需缴纳个税,也不会因信息报送而面临额外税务风险。这不仅减轻了个体负担,更从制度上切断了平台借“报税”之名行“乱扣费”之实的可能性。
更值得称道的是,税务部门同步推出了配套支持政策。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劳务报酬,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相较以往的按次扣缴方式,扣除额更高、税率更低。数据显示,月收入6250元以下者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年度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此外,平台从业者还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真正实现了“轻装上阵”。
这一系列举措,彰显了税收政策的“温度”与“精度”。它不是简单地“收税”,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放水养鱼”:一方面,通过规范平台企业的信息报送义务,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防止税源流失;另一方面,通过减税降费、优化征管,切实降低从业者的合规成本,激发其积极性。
当然,政策落地仍需持续发力。税务部门明确表示将“严查”平台借代扣代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这需要建立高效的投诉响应机制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确保“纸面权利”转化为“现实保障”。同时,也应进一步探索平台用工关系的法律界定,推动社保、劳动权益等配套制度协同改革,为“小哥”们织就更全面的保障网。
平台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规范其发展,不是“打压”而是“护航”。此次涉税新规的实施,既展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传递出明确信号: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每一个努力奔跑的人都应被看见、被尊重、被保护。期待更多这样的“暖心政策”落地生根,让奋斗者更有尊严,让社会更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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