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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1818人补税15亿!“双高”人员别总在纳税上跌份儿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据国家税务总局12月8日通报,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高达15.23亿元。所谓“双高”人员,即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为“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

这些人要么是聚光灯下的星儿,要么是荧幕上的腕儿,要么是流量场上的星儿,可就是这样一群无比在意其人设、公开场合光鲜亮丽的人,却往往都在纳税上跌份儿,甚至跌跟头。因其偷逃税款涉案金额往往巨大,对国家税收秩序的冲击也更加严重。此次通报既彰显税收监管的精细化程度,也再次彰显国家加大对“双高”人员偷逃税监管力度的决心。

尽管此次通报中并未直接点名,但近年来,诸多知名人物“排队”登上偷漏税黑榜。几天前,北京市税务局披露,网络车评人陈震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少报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今年3月,网络大V司马南被点名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2023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涉税案件显示,女演员袁冰妍在违反税法被罚后,又被查出将个人消费违规列入关联公司名下、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网红主播吴川因少缴、偷逃个税,被追缴并罚款1359.08万元……

研究“避税技巧”的热情,比专业能力还高;对偷漏税手段的翻新,比作品更新还勤。真是罚款公告月月有,典型案例岁岁新,偷漏税主角更是常换常新。明星、网红作为“双高”人群的典型代表,已经凭借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获得远超普通人的收益,理应更主动地承担起与高收入相匹配的纳税责任。挖空心思偷逃税款,是带头做不良示范,很可能误导粉丝混淆是非边界、扭曲价值导向。即便没有“明星脸”的“双高人员”,作为较多社会财富的创造与享受者,也应具备更强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千方百计践踏税收公平原则、侵蚀社会诚信基石。

偷税漏税绝不能沦为高收入群体规避义务的“隐形技能”,更不能成为高收入的来源之一。“那些动辄过亿的直播战报,到底是真是假?是否依法纳税?”通报新闻下,网友的质问掷地有声,既直指行业乱象核心问题,也引发更深层的思考:目前披露的“双高人员”偷漏税行为,是否仍是冰山一角?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福利改善等方方面面。在涉税问题上,明星网红没有任何滤镜,“双高人员”没有豁免权限,税收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必须让每一起偷漏税行为的责任人付出代价。

偷税漏税案例总能引发网友高度关注,折射的是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无论是聚光灯下的公众人物,还是手握财富的高净值群体,唯有把依法纳税当作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在各自行业中行稳致远。遏制偷逃税款的歪风邪气,就是维护严肃严谨的税收秩序,为社会公平正义和健康发展注入更坚实的底气。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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